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肖娣)
余不动产(2025)遗字第202号
肖娣因保管不善,将赣(2023)新余市不动产权第0012512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娣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