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北湖片区BH13-A19~21地块详细规划调整》批后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22 21:25:00来源:新余市自然资源局浏览量:字体: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为《新余市北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H13-A19~21地块,北面至仙来大道,东至长青南路,西至先琴巷,南至通达城小区。总调整用地面积5324.86平方米。

二、规划调整内容:

1)调整前:地块属于新余市北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H13单元,调整地块用地编码为BH13-A19~21,其中BH13-A19地块原规划为商务用地,北部分面积为1290.04平方米;BH13-A20、BH13-A21地块原规划为行政办公用地,北部分面积分别为1346.88平方米和2694.16平方米。

2调整后:即将地块BH13-A19~20北部分整合调整为商务金融用地(新地块编码BH13-A19),面积为5324.86平方米,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为≤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限高≤50米。

三、版权和免责声明:

1.本材料是为方便公众了解城市规划而制作的参考性文件。

2.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发展的控制与引导性文件,不代表具体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一旦有建设行为,应依据批准的具体项目建设方案实施。

3.城市规划是不断优化更新的过程,规划内容以新余市自然资源局存档备查的最新版本为准,同一地区同内容深度规划若有更新,新余市自然资源局将及时在网站上更新公布,本材料自动作废。

4.本材料版权及解释权归新余市自然资源局所有,未取得版权人的书面授权,谢绝改变、分发、发布或使用本材料图文资料。

调整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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