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新钢片区B2-01-35地块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24 17:12:26来源:新余市自然资源局浏览量:字体:

《新余市新钢片区B2-01-35地块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及《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新余市新钢片区B2-01-35地块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基本情况在新余市自然资源局网站(bnr.xinyu.gov.cn)予以公示,如对该规划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2月23日(公示为30天)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790-6659093

电子邮箱:xygtghk@163.com

联系地址:新余市赛维大道3399号

                新余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4日


《新余市新钢片区B2-01-35地块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规划简介

一、调整原因

为完善中心城区城北区域道路网络系统,统筹明志路项目实施涉及的里木塘路以西铁路苗圃用地处置事项,按程序启动新余市新钢片区B2-01-35地块详细规划调整。

二、调整内容

1.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范围为《新余市新钢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2-01-35地块,位于五一南路以东、福泽路以南、环山路以西、公园西路以北,用地面积8.38公顷。

2.内容

(1)调整前B2-01-35地块面积为8378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

(2)本次规划调整对原B2-01-35地块进一步划分,共分为2个地块,分别是B2-01-35-01,B2-01-35-02:

调整后B2-01-35-01为铁路用地,面积27770平方米,容积率1.6,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36米,停车泊位配建标准为机动车1车位/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3车位/100㎡建筑面积;

调整后B2-01-35-02地块为城镇住宅用地,面积56010平方米,容积率1.6,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停车泊位配建标准为机动车1车位/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位1.2车位/100㎡建筑面积,附建一处卫生服务站。


调整前后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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