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及《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新余市北湖片区BH13-A19~21地块详细规划调整》基本情况在新余市自然资源局网站(bnr.xinyu.gov.cn)予以公示,如对该规划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5月3日(公示为3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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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3日
《新余市北湖片区BH13-A19~21地块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规划简介
一、调整原因
为助力新余市商务金融健康发展,完善中心城区金融服务设施配套功能,促进金融业更好地服务新余市社会经济发展,拟选址在新余市人民广场南面(仙来大道与长青南路交叉口西南角)完善商务金融功能,按程序启动了新余市北湖片区BH13-A19~21地块详细规划调整。
二、调整内容
1.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为《新余市北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H13-A19~21地块,北面至仙来大道,东至长青南路,西至先琴巷,南至通达城小区。总调整用地面积5324.86平方米。
2.内容
(1)调整前:地块属于新余市北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H13单元,调整地块用地编码为BH13-A19~21,其中BH13-A19地块原规划为商务用地,北部分面积为1290.04平方米;BH13-A20、BH13-A21地块原规划为行政办公用地,北部分面积分别为1346.88平方米和2694.16平方米。
(2)调整后:即将地块BH13-A19~20北部分整合调整为商务金融用地(新地块编码BH13-A19),面积为5324.86平方米,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为≤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限高≤50米。
调整前图则:
调整后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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