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袁菊连:FYZY-59)

发布时间:2025-11-04 16:18:01来源:分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浏览量:字体:

编号:2025-FYZY-5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分宜县政务服务中心A26号不动产窗口

联系方式:0790-588****6761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坐落

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袁菊连

分宜县钤山西路南侧

房屋房产证号:分城房权证(2006)第060368号,土地证号:分城国用(2006)字第582

袁圆、袁新明、袁燕

袁圆

   

分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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