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李良生因保管不慎,将坐落于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钤山镇行山村新井组房屋的不动产权证(证号为赣2020分宜县不动产权第0210870号)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办,并声明上述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李良生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