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袁传生因保管不慎,将坐落于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杨桥镇湾村5组房屋的不动产权证(证号为赣2020分宜县不动产权第0155730号)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办,并声明上述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袁传生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