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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余高新区全域化旅游项目(Y185水西至潭隅道路拓宽改造)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1-28 09:53:12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浏览量:字体:

新余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新余高新区全域化旅游项目(Y185水西至潭隅道路拓宽改造)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查报告》(余自然资文〔202410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渝水区水西镇沙陂村、水西村、潭隅村、桐林村、五星村、下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4.0977公顷(其中耕地2.4348公顷)和未利用地0.003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6538公顷。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4.7546公顷,当地人民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作为新余高新区全域化旅游项目(Y185水西至潭隅道路拓宽改造)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措施提高已补2.4348公顷耕地的质量。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同时,督促将相关信息在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时公开。

四、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或变更登记。

五、你市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应土地时要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江西省人民政府

202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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