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期矿产资源勘查方案、开采方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我局组织专家对《南昌纪华矿业有限公司分宜县操场熔剂用灰岩、水泥用石灰岩矿开采方案》进行了评审,并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如对该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叶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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