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依法治市办的有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市自然资源工作中心,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现将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深化普法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自然资源法治意识
(一)积极谋划普法宣传工作。我局及时制定了《2021年新余市自然资源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余自然资发〔2021〕16号)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主题实践活动方案》(余自然资发〔2021〕19号)和《新余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余自然资发〔2021〕31号),将年度工作分条分类细化,落实到具体科室,确保全市自然资源“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二)深入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1、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日和“12.4”国家宪法日形式多样地向社会各界开展了普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教育宣传。2、3月份组织全体干部参加江西省百万网民《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场知识竞赛;8月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竞赛;10月份组织参加江西省百万网民《保密法》专场知识竞赛。活动均取得良好效果,进一步提高了各级政府领导和广大群众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
二、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按照“谁行政、谁负责,谁主办、谁应复、谁应诉”的工作原则,厘清法制工作机构和案件承办机构职责,严格把握答辩时限,充分收集证据材料,牵头组织案情讨论,切实提高复议应诉案件办理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诉讼案件共9件,均取得对我局有利的复议和判决结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我局涉诉开庭案6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三、建章立制,不断夯实自然资源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基础
(一)建立法律顾问议事制度。我局将法律顾问工作作为落实全面推进法治新余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我局与江西弘道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书,该所指派一名资深专业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负责处理我局日常法律事务。聘期为一年,即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止,在合同书上作了具体的规定。我局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都会咨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进行合法性审查,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中的作用。
(二)建立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制度。对行政执法机关主体资格、行政执法法律依据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编制了行政执法事项及依据,明确了行政执法范围、依据和责任,对各行政执法职权实行职能定岗、职权定责、责任定人,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位。根据执法工作需要,向市司法局报达了2批39人次申办执法证材料,并要求督促相关人员进行网上执法考试。39人全部完成了网上考试,合格率100%,并于今年发放了自然资源综合执法证。
(三)建立重大行政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行政决策机制,明确本部门实行集体决策的事项、程序和责任。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决策事项,必须进行听证。
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情况的通报》(余法执字〔2020〕2号)要求,我局制定了《新余市自然资源局音像记录管理规定》,规范了我局现场执法应用音像记录情况,上半年,又增加了10部音像执法仪。
四、积极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我局在之前制定的“一单两库一细则一方案”的基础上每年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按照“依法监管、公开公正、协同高效”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积极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根据市政务服务办、市司法局的要求,严格制定9条双随机检查计划,督促相关科室及事业单位完成了双随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录入系统,此项工作年底前已全部完成。通过双随机检查及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落实监管事项全覆盖。同时,向信息发布管理系统发布了监管动态19条。
五、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事项的“双公示”。一是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我局根据《新余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县(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评估指标>和<2021年度市直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评估指标>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新余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汇总并报送了各指标的佐证材料。二是落实信用信息双公示。按照规范格式及时、准确地向“信用新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送双公示数据。2021年向信用新余推送数据657条(行政许可655条,行政处罚2条),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送数据469条。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推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向省厅报送了《新余市自然资源局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我局牵头负责的不动产登记指标在全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中取得第4名的好成绩。2.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根据上级要求,“简化划拨转出让手续”。简化划拨转出让手续办理了共1269件,开展延时、错时、预约服务123次,上门服务1次,引导取号600多次,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肯定。3.着力推进“异地办”、“帮代办”、“全市通办”事项。我局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测绘作业证办理、新设采矿权登记等16个事项已实现了异地办理。根据行管委的要求,梳理上报了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抵押登记、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批、测绘项目备案、测绘作业证核发等7项全市通办、同城通办事项。4.积极协调、梳理权力清单工作。根据赣府发〔2020〕20号文公布的全省统一权力清单,认真梳理发我局权力清单,在江西省权责清单管理系统里领取了本级行使的64个主项,273个事项的权力清单。5.认真做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工作。今年来,我局共办结了149件服务单(省12345平台转来4件),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七、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自然资源法制宣传工作的基础还不扎实,基层法制工作的机构建设仍需加强;(二)法治建设工作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和我局中心工作,以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发展为目标,以加大力度、创新思路、培育亮点为重点,进一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市工作,加强依法治市工作能力。(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